据当事人廖某反映,他们夫妻二人在外务工已有一段时间,5月8号才搬来始兴县某工地上住,当时在房间内并没发现摄像头。过了几天,廖某偶然发现了这个东西,但不确定是什么所以没有在意,直到5月31日,其老公发现该物品疑似摄像头,才报了警。
经民警侦查,很快发现该摄像头是他们隔壁的工友李某所装,随即将其控制并现场缴获摄录设备一套。经询问,李某(男,48岁,四川南充人)是该工地机电安装维修工人,与隔壁宿舍的工友不是同一班组,并不熟识。
2015年5月10日,其因无聊排遣寂寞,将本安在自己房间的摄像头调到隔壁房间,对着事主床的位置,并连接DVR盒子录制,再将录制的内容拷贝到笔记本电脑进行观看,直到被事主发现。李某对其通过自制摄像头侵犯他人隐私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嫌疑人李某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5天,并处500元罚款。
热2024-07-05
热2024-07-05
热2024-07-05
热2024-07-04
热2024-07-04
热2024-07-03
热2024-07-03
热2024-07-03
热2024-07-02
热2024-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