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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平昌为农村公路系上“安全带”

2014-12-26 09:11 巴中日报 A+ A-
 
    分级负责,坚持“三个明确”。该县明确责任主体,乡道公路安保工程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县道公路安保工程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由养路段具体实施;明确部门职能,县交运局负责技术指导、安监局负责过程监管、质监局负责材料质量监督、公安交警大队负责常态化检查、县目督办负责综合督查,形成部门联动;明确实施方案,乡道公路安保设施坚持“技术规范统一、规格尺寸统一、质量标准统一、工程单价统一”。
 
    多元投入,坚持“三个一点”。该县坚持“三个一点”,按照省上确定的“先完多补、后完少补”原则加快工程推进力度;将农村公路安保工程纳入财政预算,严格质量和进度考核,以奖代补;各项目乡镇采取“一事一议”发动群众筹资,鼓励沿线受益企业、车主和在外务工人员捐资,引进企业垫资、按约定期限逐年偿还等办法,有效解决了资金矛盾。今年来,通过各乡镇召开人代会、党员会、群众大会,全方位宣传发动,共收到社会捐资2000多万元。
 
    稳步推进,坚持“三个结合”。该县按照“轻重缓急、逐步推进、全域覆盖”的工作思路,结合县道公路改造,投资6800余万元,同步推进实施300公里县道安保工程;结合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筹资4000万元,对全县596公里乡道及乡道联网路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等危险地段,全部按A级标准规范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及标志标牌;结合“示范乡镇和文明路”创建,筹措资金1200万元,分片区、分路段对全县破损、缺失的道路交通安全标示标牌进行了维修更换、补设增设。
 
    提升质量,严把“三道关口”。该县严把设计审批关,由专业设计单位严格按照规范设计,由多个部门集中会审,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后再下达项目审批文件和建设任务;把住材质、检测、工艺等关键节点,确保工程质量;组织交运、安监、财政、质监、公安交警等相关单位进行综合验收,对36个乡镇和部门实施的波形护栏进行全方位检测,共督促返工整改12公里,发出督查通报20余次。
[责任编辑:晓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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