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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平昌县推行河长制治理水环境

2017-03-07 09:17 巴中日报 A+ A-

    原标题:平昌县推行河长制治理水环境——来源:巴中日报

    为保护水环境,平昌县推行河长制,由河长“一对一”结对河段对全县流域进行综合治理。

    平昌属于渠江流域,流域面积100平方千米以上的河流11条,河网密度每平方公里0.33千米。该县6条主要河流(腊溪口-县城王家嘴、澌滩乡场镇-镇龙镇园门村、澌岸乡木梁溪-县城王家嘴、县城王家嘴-白衣镇黄梅溪、黑水乡水能泵站-白衣镇龙门大桥、驷马镇龙神潭-坦溪镇巴河汇口),实行双河长制,由县长担任总河长,其他县级领导担任分段河道河长。各级河长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所负责河道的水环境治理,掌握河道水环境基本情况,形成“一河一档”;制定河道水环境治理措施,形成“一河一策”;推动实施岸线管护、截污治污、河道整治、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水环境治理工作,实现“一河一景”,构建流域生态屏障。

[责任编辑:晓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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