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格化体系建设。在全县13个乡镇实施县、乡、村“一级执法、两级监管、三级责任”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设置级层网格126个,明确专兼职监察员、协理员和法律监督员,推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全覆盖。
劳动监察执法。落实建设领域欠薪处理责任制,突出抓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专项治理和常态监管,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等违法行为,确保举报投诉案件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和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提高仲裁效能,稳妥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促进基层调解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提升服务水平。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项目(企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用人单位三方责任制,主动协调劳动纠纷,减少侵害农民工权益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