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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县强化建筑市场监督管理

2017-03-15 10:23 通江县政府办 A+ A-

  严把施工许可关。项目开工前必须按程序向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不得先动工后办证,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项目,一律予以停工处理。

  严禁“三违一挂靠”。各责任主体必须严格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严禁违法“发包、分包、转包”和挂靠,建设单位不得将施工合同内的工程另行“发包”,相关责任主体必须使用自有劳务工人完成劳务作业,严禁再行“分包、转包、挂靠”和承包给不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或“包工头”。

  强化保证金制度。新开工项目必须按规定向主管部门缴纳民工工资保证金,要积极推行银行保函制度;加强用工管理,对所用民工实行实名制和签订用工合同,建立好民工工资花名册,严禁挪用、截留和恶意拖欠民工工资。

  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施工企业要进一步突出重点,抓好施工现场用电、基坑支护、土石方开挖、模板脚手架和起重机械、洞口临边等关键环节、关键部位的隐患排查整治;建设单位和监理企业要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要求施工企业采取措施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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