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建平台。由县妇联联合农委、人社、财政等部门打造“融资、融智、融商”三个平台,帮助农村女性回乡创业、就近就业,改善农村留守妇女生活质量。
强化保障。组建创业导师团队,开展技能培训,为先进典型人才发放无息扶持资金,采取城乡对接、农商洽谈等形式为农村留守妇女就业提供保障。目前,开展农村留守妇女就业培训9期,惠及1342人(次);发放无息扶持资金52万元、小额贷款350余万元。
培养带头人。按照农村妇女创业计划,各乡(镇)培养3-6名致富带头人,“以点带面、以个体带整体”实现农村经济整体发展。
提供法律援助。组织公、检、法等部门对留守妇女提供法律咨询、心理疏导、健康辅导、法律讲座、法律援助等服务,有效维护其合法权益,形成强大的法律保护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