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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三举措促进房地产去库存

2017-03-24 10:18 南江县政府办 A+ A-

  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将房地产去库存与棚户区改造相结合,调整征拆方式,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通过只拆不建的模式,控制住房存量,同时得到补偿资金的老百姓直接进入房地产市场,增加选择余地,增强购房欲望。

  制定购房分区域优惠政策。研究出台《南江县进一步促进房产和建筑业市场健康发展十条措施》;在老城区、新城区购买住房分别补贴100-200元/平方米,在长赤、正直、沙河等重点镇买房按60元/平方米补贴;通过购房补贴可以减少购房者支付成本,降低购房门槛,有利于满足部分刚性需求。

  保留农民原户籍各项权益。凡在县城购买商品房的,可在购房所在地申请登记城镇居民户口,保留其原户籍地“八权一股”不变,保障购房农民在农村的利益;对符合条件的购房农民,在享受一般居民购买商品房补贴政策外,可以叠加享受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农村危房改造等项目补助资金,激发农民进城购房热情。

  截至目前,全县商品房销售网签备案1154套11.91万平方米,备案金额5.05亿元。其中,住宅网签备案908套9.67万平方米,备案金额3.01亿元,备案均价3088.52元/平方米。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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