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任务。实现年内41094名贫困人口“户户有洁净水”和168888名非贫困人口饮水安全,建设各类供水工程2451处(集中供水工程260处、分散供水工程2191处)。
时间节点。采取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等措施,4月20前全面开工建设,9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10月份进行工程验收和工程结算。
建设重点。突出以贫困村、建卡贫困户为重点,按照因地制宜原则,坚持“集中与分散、新建与改建”相结合方式,将工程管理措施落实到乡镇(城区街道)、村社和受益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