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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抓好特惠政策落实工作

2017-05-02 08:52 南江县政府办 A+ A-

  将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对象全部纳入保障范畴,对低保对象中符合条件的给予贫困对象扶持特惠政策,逐步实现未达到脱贫标准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按当年基本标准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代缴养老保险费直至脱贫;建立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和扶贫开发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兜底扶贫合力。

  加快实施“薄弱学校改造”项目,实现乡乡有“标准化中心校”,同步提高教学质量;保持县教育扶贫救助基金规模在300万元以上,解决贫困户子女入学困难,确保无一人因贫困辍学。

  落实“十免四补助”和医疗扶持、全民预防保健、基本医疗保险、六项补充医保扶持、分级诊疗、控制医疗费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层就医社会公示等“八个100%”;保持县医疗卫生扶贫救助基金规模保持在300万元以上,确保所有贫困群众看得起病;开展贫困对象就医“一站式”服务,确保贫困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治疗、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个人支付占比控制在10%以内。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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