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领导,周密部署。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小组,严格按照整治活动要求,制定整治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职责,划定重点整治区域,依法界定重点违法行为。1-5月,全县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2542起、醉酒驾驶27起。
源头治理,消除隐患。严格查验摩托车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摩托车,一律不予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未通过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的,一律不予核发机动车驾驶证。目前,已查处无证驾驶203起。
严格管控,查纠违法。掌握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特点和规律,加强重点路段、时段管控排查,严厉打击酒驾、超员、未按规定悬挂号牌、不戴安全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截至目前,查处涉及摩托车违法行为1700余起,其中无保险32起、饮酒驾驶7起、醉酒驾驶2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