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权颁证明主体。将山坪塘、石河堰等农田水利工程产权人明确为村委会或村民小组,区人民政府向工程所有人颁发产权证书;明确改革后投资人建设的水利工程,产杈属于投资方所有。
量化资产定收益。在确权颁证时依据蓄水工程的蓄水量、坝高、坝长等因素,确定工程的价值并登记入产权证。工程使用杈流转后,流转使用人以每年每方水4分钱的标准,按照产权证载明的蓄水量向产权人支付使用杈流转费,同时产杈人以山坪塘评估价537万元投入农业公司并参与公司年底分红。新建水利 工程占用土地,农业公司除每年按照水田400斤、旱地300斤黄谷 向土地承包人支付费用外,土地承包人还以水田1万元、旱地0.8万元每亩的标准作为股本金,占有工程股份、参与公司分红。
依水兴水建产业。引进天香地杈农业投资公司通过流转农田水利工程使用杈和投资新建水库、高标准囤水田,解决了亩均效益可达2万元的3000亩水蛭养殖、有机蔬菜、水果的产业发展用水,还依托水面发展生态水产养殖和乡村旅游业。通过实施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全区吸引社会资金43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