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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县严把“四道关口”加强扶贫资金监管

2017-06-14 09:10 通江县政府办 A+ A-

  严把集中支付关。工程类项目资金实行集中支付,由财政直接拨付到施工企业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扶贫项目启动时,经项目实施单位提出用款申请和项目主管部门审查后,实行资金预拨制度,预拨比例与合同约定或项目具体情况统一。到户补助资金通过银行"一卡通"兑现到农民个人账户。

  严把质量保证关。按财政扶贫资金总额的10%暂留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交付使用一年后,未发现工程质量问题由项目实施单位提出申请,并递交结算审计报告,经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财政部门拨付工程质量保证金。

  严把公示公告关。采取分级分类的方式,通过政府网站、村务公开专栏、项目竣工牌或召开村民大会将本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投资规模、资金来源、资金用途、受益对象、补助标准、补助环节及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及群众的监督。

  严把责任追究关。对管理不到位、达不到绩效目标的,建立统一台账,实行分类管理,并视情况暂停、追回或者扣减财政拨款。对扶贫资金使用和管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一律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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