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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县“五个统一”实行乡(镇)卫生院托管村卫生室

2017-07-05 09:02 通江县政府办 A+ A-

  统一人员使用。乡(镇)卫生院统一聘用整合具备职业资格和一定群众基础的乡村医生,整合到村卫生室驻点使用。

  统一药品配送。村卫生室药品,由乡(镇)卫生院统一实行全省网上招标采购、集中配送、集中支付、零差价销售。

  统一业务管理。规范诊疗行为,统一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将处方、医疗废物处理等纳入质量管理体系,量化管理和考核;免疫接种统一进行,孕产妇信息统一摸底核实,健康教育统一布置,居民健康档案统一建立。

  统一财务收支。公开医疗服务和药品收费项目及价格,村卫生室的财务收支统一纳入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实行“统收统支、收支两条线”。

  统一绩效考核。村卫生室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由乡(镇)卫生院统筹安排,实行以服务质量和服务数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和绩效为基础的目标考核激励机制。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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