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竹县政协坚持强化创新意识,注重用新思路研究新情况,用新办法解决新问题,用新举措开创新局面。
委员管理动态化。出台并实施政协委员管理办法,对委员履职内容、形式、程序等作出详细的规定。每年坚持由县委、县政府、县政协三家联合表彰 提案撰写人、提案办理先进单位,县政协表彰 政协委员。建立委员履职档案,着重对委员“五个一活动”等情况进行记录,实行动态监管,根据履职情况,及时淘汰“问题委员”、“挂名委员”、“哑巴委员”。
工作机制规范化。早在2008年,就开始实行工作预决算制。年初,以表格形式将工作任务、牵头领导、承办委室、协作委室和县级部门、责任人以及完成时限详细列入,打印下发。建立完善了“目标倒逼进度、时间倒逼程序、督查倒逼落实”机制,全面落实目标责任制、重点工作推进制和限时办结制,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高质高量完成。
绩效考核硬性化。今年,县政府印发了《大竹县人民政府办理政协提案工作考核办法》,对提案办理实行百分制考核,办理质量占50分,确定加分扣分标准,提升了提案“三化”进程;县政协对机关制定了《综合目标管理》制度,量化考评委室工作。年终测评,常委评分占20%,主席会议成员评分占40%,职工评分占40%。在量化“规定动作”外,对“自选动作”完成情况实行加分或扣分。
民主监督经常化。2008年,县政协党组提请县委常委会审定,印发了《 大竹县委<关于转发政协大竹县委员会关于向重点执纪执法部门和窗口单位委派政协委员担任行风监督员的试行办法>的通知》,首次向28个执纪执法部门和窗口单位委派了56名政协委员担任行风监督员。民主监督由“聘”改“派”,从机制上更注重创新,从效果上更注重实效,从管理上更趋于规范,实现了监督工作“三变”,即:变被动为主动、变随意为规范、变务虚为求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