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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源法院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四个一律”规定

2012-07-14 12:02 四川在线 A+ A-


  2012年以来,万源市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四个一律”的规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采取三项措施,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把“四个一律”落到实处。
  
  加强学习,理解“四个一律”要求的精神实质。该院组织干警学习“四个一律”要求的具体内容,开展座谈讨论,深刻领会“四个一律”规定的精神实质,将“四个一律”的学习纳入廉政年度教育计划,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将“四个一律”的学习教育,融入到“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之中并与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通过学习,使每个干警做到对“四个一律”规定的内容入脑入心,深刻理解“四个一律”要求的精神实质,使广大干警能够正确对待自己、正确对待权力、正确对待法纪、正确对待监督,自觉遵守审判纪律。
  
  广泛宣传,主动接受监督。该院注重发挥好领导班子成员的带头作用,院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带头学习宣传“四个一律”的要求,带头检查在公正廉洁办案方面存在的问题,带头抵制“说情打招呼”之风,带头查处违反“四个一律”要求的问题。该院将“四个一律”的具体内容在办公楼的宣传栏上展现出来,同时利用发放宣传卡片、进行专题讲座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四个一律”的要求,使诉讼当事人、各界群众及时知晓“四个一律”的内容,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强化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该院成立督查工作组,工作组成员由纪检组、监察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定期分析检查“四个一律”落实情况;对照相关规定,结合法院的实际和审判工作特点,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易滋生腐败现象的重点部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本着对干警爱护和负责的态度,对有违反“四个一律”苗头的做到早发现、早教育,早纠正;对违反“四个一律”和“五个严禁”规定的,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责任编辑:张轶)
文章出处:达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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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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