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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2014年司法行政工作综述

2015-02-10 11:43 达州政府网 A+ A-


 2014年,在总结创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又制定了《达州市关于开展市级法治示范县(市、区)、法治示范乡镇(街道)、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大力开展三项示范创建工作。万源市官渡镇青岩坝村、宣汉县君塘镇洋烈新村、开江县普安镇宝塔坝村申报表彰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通川区申报表彰为省级法治示范县(市、区)命名创建单位,渠县李渡乡申报表彰为省级法治示范乡镇(街道),市地税局申报表彰为省级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目前,各地各单位正全力开展创建活动。通过广泛深入的法治示范创建活动,调动了城乡基层干部群众学法用法守法积极性。

 规范执法执业行为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达州市把科学、严格、文明执法和依法办案、规范执业贯穿于社区矫正刑罚执行和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的每一个环节,努力让群众在司法行政严格规范的执法执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达州是四川率先试行社区矫正的市州之一,2006年以来,全市司法行政部门勇当“吃螃蟹”的人,以依法规范为执法要求,组织动员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到2014年,社区矫正工作县(市、区)和乡镇(街道)覆盖面实现了两个100%;各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明确了专门的社区矫正工作机构,配发了统一的社区矫正执法证件,实现县级执法机构专门化、实体化;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建立了社区矫正人员信息交换制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及工作动态共享机制,探索形成了“四位一体”的工作格局。至2014年底,达州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4120人,解除社区矫正2212人,社区矫正人员年再犯罪率始终控制在0.1%以内,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为提高社区矫正管控质量,达州市把“建基地打造矫正平台、引入科技提升管理水平”作为重要环节、纳入工作日程,全面推动初见成效。率先在达川区建立了1200平方米的社区矫正监管中心,为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接收、集中教育、集中培训提供了条件。据统计,全市共建就业基地17个,教育基地29个,建立社区服务基地190个,为开展矫正教育打下了良好基础。积极搭建矫正信息管理平台,增强科技管理含量,达州也是全省除成都外 建立市、县、乡三级定位监管平台的市州,7个县(市、区)全面建成矫正信息管理平台和GPS定位管理系统,对509名严管社区服刑人员实行了定位管理,提高了社区矫正管理质量。
[责任编辑:晓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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