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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单身证明”仍在开 四川何时执行新规尚未知

2015-09-23 18:33  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成都9月23日讯(记者 彭亮)近日,民政部发布通知,规定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外,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今(23)日省民政厅相关人士表示,目前已按照民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不过,对于四川省将如何执行、何时执行新政策,省民政厅未做回应。四川新闻网记者了解到,目前成都市“单身证明”等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仍在开具。

  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下简称“《通知》”),自文件发布之日起,除对涉台和本通知附件所列清单中已列出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民政部同时表示,如相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依据、需要了解核对当事人婚姻登记情况的,可以通过开放信息核对端口、公函往来等多种方式,在部门间直接完成信息核对工作,不再需要当事人在婚姻登记信息使用部门和民政部门之间往返奔波。

  消息传出一周后,今日下午,四川新闻网记者再次联系了省民政厅。四川省民政厅表示,目前正按照文件要求执行。不过对于四川省将如何执行、何时执行新政策,省民政厅未做具体回应。另一方面,成都市民政局相关人士向四川新闻网记者透露,目前他们还未收到上一级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及通知,成都市内目前仍在开具“单身证明”等(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四川新闻网记者注意到,《通知》中还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在出具证明时,应当根据当事人所涉事项,在出具证明中注明“本证明仅限于XXX(申请人)办理赴XX国家(或者台湾地区)的XX公证事项使用,用于其他事项无效。”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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