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治理环节上注重“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实现“全环节管理”。源头上,强化规划环评、项目环评、三同时管控;过程上,“十二五”总量减排成效显著,四川执行了2100多个项目,新建800多个污水处理厂,增加了300多万吨污水处理能力,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量超额完成国家下达任务,岷江、沱江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两项指标大幅削减,年均浓度达到III类水质标准;末端上,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排污。
再就是,治理手段上除了行政法律手段,还全面强化运用经济、市场手段。举个例子,从2011年开始,四川省政府在岷江、沱江流域实施跨界断面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制度。截至目前,对岷江、沱江流域的19个市(县)累计扣缴资金超过2亿元。另外我们还积极推动第三方环境治理、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绿色信贷和污染责任保险等,这些经济手段有力地推动了水环境治理。
最后就是全面落实治水责任。“十二五”伊始,四川省政府每年都与各市州签订目标责任书,通过目标考核、督查、约谈等方式,倒逼地方政府切实加大水环境治理力度。
回顾“十二五”水环境治理保护工作,我们采取的这些措施都非常有效,但也有值得总结的地方。比如,制定“十二五”重点流域规划时,我们为了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编制申报了大量的水污染治理项目,但由于国家资金有限,实际到位资金较少,只占总投入的17.97%,很多项目执行不了,造成规划项目执行率偏低。尽管如此,我省《规划》项目完成率在长江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流域5省市几年来仍居于第一、二位。
另外,在执行“十二五”水污染规划项目时,由于各职能部门有各自的规划和工作重点,尽管相关部门投入了不少资金,但是各自推动自身规划,整体环保效益尚不明显。
热2018-03-23
热2018-03-23
热2018-03-23
热2018-03-20
热2018-03-19
热2018-03-19
热2018-03-19
热2018-03-19
热2018-03-19
热2018-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