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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居民基础养老金将翻倍 公务员工资将定期调整

2016-10-29 12:11  四川在线

   “十三五”,找工作时岗位更多更充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将翻一番,全省人民群众的腰包会更鼓……这是10月27日四川省人社厅公布的《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里,为全省人民群众描绘的美好民生蓝图。

   社保:“十三五”末,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翻一番

   目标: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体系全面建成。社保统筹层次稳步提高,社保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建立落实。

   全省将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社会保险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

   老有所养将体现得更加充分。在基本养老保险方面,将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建立遗属待遇和病残津贴制度。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衔接政策措施。逐步建立覆盖全体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合理调整机制,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到“十三五”期末,力争实现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在“十二五”期末基础上翻一番。

   人民群众的基本医保将更加完善。在基本医疗保险方面,将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城乡一体化经办运行机制。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完善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政策,探索建立门诊费用统筹。推进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实现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登记、缴费、管理、经办、信息系统统一。 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稳定在75%左右。

   就业: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首位

   目标:“十三五”期末,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0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十三五”期间,我省将通过实施就业优业战略,给求职者提供更多岗位,从而推动实现比较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

   作为重点就业人群之一的高校毕业生群体,仍摆在就业工作首位。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府将结合产业转型升级,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同时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职业指导和就业见习,健全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到中小企业和基层就业的激励政策,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的保障机制将得以完善。

   对农民工和其他重点群体就业,纲要也规划了明确的路径:对农村劳动力采取就地就近就业和异地转移就业方式促进就业。做好退役军人、藏区和彝区“9+3”学生就业工作,“9+3”应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稳定在90%以上。对大龄、残疾、低收入家庭、长期失业等困难人员,加大就业援助力度,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确保零就业、最低生活保障等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

   增收: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提高艰苦地区津补贴

   目标: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决定和正常调整机制不断完善。艰苦地区津贴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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