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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成都大气污染防治 实行“650”工程(图)

2017-02-27 09:41  成都日报

今年成都大气污染防治 实行“650”工程(图)

我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本报资料图片 张全能 摄

  2017年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出“650”工程,即开展压减燃煤、控车减油、治污减排、清洁降尘、综合执法行动、科技治霾“六大行动”,实施落实责任、综合保障等50条举措。这是昨日晚上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的。

  2017年是国家“大气十条”终期考评年,大气质量更引起社会关注。据了解,今年省政府的空气质量目标还未正式下达,我市已初步明确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确保完成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规定目标,PM10、PM2.5年均浓度较考核基准年分别下降25%、20%;同时,持续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精准发力,力争使空气质量改善幅度好于2016年。如何实现这些目标、在终期考评中获得“优胜”?我市已在大气污染防治“作战图”中,标画出着重号。

  六大行动 确保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为加大力度铁腕治污,竭力保卫蓝天,在学习借鉴京津冀地区和其他城市做法基础上,我市将展开“六大行动”,以确保完成今年年度工作目标。

  行动1

  开展压减燃煤行动

  力争11月之前完成全市在用燃煤锅炉淘汰率达50%以上

  我市将大力推进在用燃煤锅炉淘汰和清洁能源改造,包括全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所有燃煤锅炉全部“清零”,加快推进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木材及生物质燃料锅炉的淘汰,力争11月之前完成全市在用燃煤锅炉淘汰率达50%以上。

  最大限度压减电力行业本地排污,全市两家燃煤电厂要实行压减发电量及从11月1日起错峰生产等措施减少燃煤使用;

  开展锅炉全面达标整治专项行动,完成对全市在用燃煤锅炉达标情况的全面检查,不达标将责令停止使用并处以罚款,同步向社会公布检查情况清单;同时,严格落实新建燃煤锅炉环评制度和注册登记制度,原则上全市范围内不再新建燃煤锅炉。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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