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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青川法院:三举措规范司法礼仪

2012-07-12 14:37 四川在线 A+ A-

四川在线青川7月5日讯(谭锦天 杨素琼)为让广大干警熟练地掌握司法礼仪的具体内容,并充分认识到司法礼仪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近日,广元青川法院规范干警的司法礼仪。

据悉,该院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组织干警学习 《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人民法院司法礼仪规范》、《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等司法礼仪的相关知识。切实让干警认识任何漠视司法礼仪的行为,必然会削减法律公信力和法院干警的亲和力,不利于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

制定标准,有章可依。规范着装礼仪。严格执行着装规定,并按规定佩带法徽;仪表端庄,举止大方,言行有度,保持良好职业形象。规范庭审礼仪。规范庭审用语,提倡使用普通话,正确使用法槌。审判人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开庭时不得无故迟到,庭审中不得随意离席和接打电话、吸烟,不得随意打断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等的陈述。规范接待礼仪。接待人员要表明身份,态度和蔼,要耐心解答来访人的咨询,认真听取陈述和意见。坚决杜绝冷脸相向、粗言相待、不负责任、不按时等冷、硬、横、推的现象,努力做到来有迎声,问有应声,走有送声。

规范管理,加强监督。将规范司法礼仪纳入日常管理,强化司法礼仪督查。由政治处、纪检组、办公室等部门组成督查组,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等形式,加强对干警在着装、语言、庭审、接待等行为上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反司法礼仪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促进干警学习和遵守司法礼仪的自觉性。同时加大对违反司法礼仪行为的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司法礼仪制度认真落实,进一步促使干警自觉遵守司法礼仪,全面提升法院形象。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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