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13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资委近日印发加强央企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各央企定期或不定期收集廉洁风险信息,并特别要求央企对岗位、部门廉洁风险排查结果逐一登记汇总,编制廉洁风险及等级目录;形成廉洁风险信息数据库,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意见要求,各中央企业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监督工作协调性机构或联席会议要加强沟通协调,定期或不定期地收集下列廉洁风险信息:
1.监事会、巡视、审计、专项检查和效能监察等各项监督检查发现的廉洁风险信息;
2.通过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测评等方式获知的涉及有关领导人员的廉洁风险信息;
3.信访举报、查办案件等方式查出的涉嫌腐败的廉洁风险信息;
4.通过问卷调查、网络舆情、调研座谈等方式了解的职工群众反映的廉洁风险信息;
5.排查识别的廉洁风险信息;
6.通过其他途径反映的廉洁风险信息。
同时,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根据权力的重要程度、自由裁量权的大小、腐败行为发生的几率及危害程度等因素,定期对收集和排查到的廉洁风险进行评估,合理确定等级,明确风险分类和典型风险事项,并经领导班子集体审定。
意见明确,各中央企业要对岗位、部门廉洁风险排查结果逐一登记汇总,编制廉洁风险及等级目录,形成廉洁风险信息数据库,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中新网财经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