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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洋浦一副局长受贿1600余万元被判无期

2012-12-19 22:27 川北在线综合报道 A+ A-

  新华网海口12月19日电 (记者傅勇涛 马超)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19日对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原副局长肖明辉受贿案作出终审判决,法院驳回肖明辉上诉,维持原判,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查明,今年32岁的肖明辉作为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原副局长,利用职务之便,在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居民安置区及相关公共服务设施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上与其司机张成梁合谋,寻找符合承建资质的公司投标洋浦这一项目,从中收取“好处费”1611.865万元。

  今年10月,海南省二中院依法判处肖明辉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肖明辉不服判决,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19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肖明辉上诉,维持原判,判处肖明辉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责任编辑:张易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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