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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煤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取消 倒逼电力价格市场化改革

2012-12-23 14:42 川北在线综合报道 A+ A-

  国家发展改革委12月21日发布通知,宣布从2013年1月1日起,解除对电煤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即取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发电用煤价格调控的通知》中对合同电煤价格涨幅和市场交易电煤 限价的有关规定,电煤由供需双方自主协商定价。这意味着,电煤价格将实现并轨。

  这一重大政策的颁布,将对四川的煤炭企业、电力企业,以及电力供应带来怎样的影响?记者采访了省内各有关企业和部门。

  煤炭企业:

  目前没受影响长远要看情况

  “就目前来说,这个政策对我们没有影响。”电话中,古叙煤田公司销售公司总经理李宁语气平静。

  原因是,从今年整体情况来说,由于全省乃至全国经济增速下滑,导致用电量大幅度下降,相应电力生产企业对于煤炭的需求也减少。从今年4月开始,公司的库存开始大幅增长。与此对应,煤炭的价格持续走低。

  到今年9月左右,煤炭的价格只有0.1元/大卡,远低于此前国家规定的重点合同煤炭的 价。进入11月以后,随着枯水期的到来,上述价格有小幅上扬,目前的价格是0.102元/大卡。尽管如此,目前公司煤炭库存还是高达20万吨,与今年6月份的水平基本持平。

  “长远的影响也要看情况。”李宁认为,电煤临时价格干预对于煤炭生产企业而言是一柄双刃剑:在经济相对低迷,又是丰水期的时段,这个政策对于煤炭企业来说,是一种保护;在经济快速增长,同时又是枯水期的时段,这个政策对于煤炭企业来说就是一个制约。电煤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取消后,情况就会相反。

  四川省嘉阳集团有限公司刘期虎也认可这样的看法。在他看来,经济的波动是正常的,对于煤炭企业来说,并没有太大影响。

  省发展改革委资源和环境价格处副处长张昌贵认为,目前全省年消耗煤炭9000万吨左右,本地产煤炭7000万吨,其中,纳入电煤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重点合同煤只有几十万吨,不到总销量的百分之一。在这种条件下,新政不会带来多大影响。

  电力企业:

  电煤价格并轨“恰逢其时”

  和李宁一样,国电成都金堂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兴伟对于新政的出台也表现平静。他透露,早在4年前,四川煤炭企业就基本实现市场化。目前,金堂电厂每年消耗煤炭380万吨左右,基本上是通过市场化采购。近两年,四川通过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对于电厂的亏损进行了适当补贴。

  “今年经济形势不太好,煤炭价格有所下降,在这个时候出台新政,时机是很不错的。”刘兴伟认为,将来如果经济回升,对火电的需求大增,煤炭价格上涨,压力势必集中到火电企业身上,对此企业早就经历,对新政已有心理预期。

  资料显示,从1983年开始,国家逐步缩小煤炭指令性计划。1993年,国家决定逐步放开煤价。1996年,国家为确保电价稳定,设定了国有大型电厂的电煤价格,“计划煤”与“市场煤”之间的价格双轨制度从此形成。

  2002年以后,煤炭行业进入“黄金十年”,市场煤与合同煤的价差逐渐拉开,尤其是从2008年开始,由于煤炭价格猛涨,重点合同煤价格低于市场价, 时达到每吨200元左右,引起煤炭企业不满。而电力公司则为电力价格受管制无法转移压力叫苦,发改委组织的订货会往往效果不佳,履约率仅为50%。

  今年以来,受全国经济增速下滑,美国页岩气资源的开发利用使得其国内对煤炭的需求量下滑,印尼等东南亚国家的煤炭以较低价格输往我国,使煤炭供给增加等多种因素影响,煤炭市场价格一路走跌。据了解,目前5500大卡秦皇岛市场煤价格为635元/吨,重点合同煤价格600元/吨。在电煤合同价与市场价趋同的当下,这一政策推进被业内人士称为“恰逢其时”。

  电力供应:

  将倒逼电力价格市场化改革

  解除对电煤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意味着电煤价格将实现并轨。不过,这项新政依然无法解决“市场煤”与“计划电”之间长期存在的矛盾。煤炭市场化了,但是下游电力企业依然执行严格的计划价格。

  在此背景下,如果经济回升,导致煤炭价格上涨,而火电企业又无法将成本向下游用户转移,那么,就会造成火电企业严重的经营困境。新政的实施依然没有在这个领域取得突破。

  对此,省能源局煤炭处处长彭跃认为,新政朝着市场化方向迈出了一步,接下来,势必会对电力价格市场化改革形成倒逼机制,从这个意义上说,新政的意义是积极的。

  在张昌贵看来,尽管煤炭价格已完全市场化,要实现煤电联动,尚需时日。 (记者 梁现瑞)

 

[责任编辑:张易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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