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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四川环保撸起袖子这样干 大气治理使大劲出大招

2017-01-19 10:42 四川新闻网 A+ A-

 我省河流将有“父母官”

  各级主要领导“挂帅出征”,带头落实河长制工作

  关键词二

  河长制

  政府工作报告:大力实施严重污染水体整治等“四大工程”,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制和河流污染跨区域防控机制,明显提升五大流域87个国控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成都市主城区全部消除黑臭水体。

  “确保到2018年年底,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省环保厅水环境管理处处长陈维果

  陈维果:去年12月中旬,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印发了《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对全面推行河长制作了具体安排。

  如今,省环保厅召开专题会议,明确了将河长制纳入《〈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中进行检查、考核。

  去年12月,省政府两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河长制工作,讨论并修改完善了《四川省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初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了我省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的总体要求,其中确保到2018年年底,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实施方案》明确了我省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的基本原则:坚持依法管护;坚持属地管理;坚持谁污染谁治理;坚持层级考核;坚持主体责任。

  我省河流也将有“父母官”。《实施方案》要求,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挂帅出征”担任河长,带头落实河长制工作,适时召开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推进会和部署会。

  《实施方案》明确,省内10大主要河流实行双河长制,并分级分段设立河长,河流所在的市、县、乡均分级分段设立河长,由同级党政主要领导担任,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流河段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三年督察任务两年完成

  将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内环保督察“全覆盖”

  关键词三

  环保督察

  政府工作报告:加大环保督察执法力度,严惩环境违法行为。标本兼治,坚决遏制污染蔓延加重。

  “三年督察任务两年完成,在2016年完成5市督察基础上,程序不减、标准不降,争取在2017年4月底前完成剩余16个市州的环保督察,预期将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内环保督察‘全覆盖’。”

  ——省环保厅督察办公室主任甘晓英

  甘晓英:确保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取得新突破,治沉疴须施猛药。

  首先是强化“环保督察”保障。实施环保督察,就是坚持“问题导向”,找准问题、强力整改。和“督企”相比,环保督察主要是“督政”,督促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2016年底,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四川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方案》,进一步厘清了环保工作的职责分工,划清了环保工作的“责任界限”,更拧紧了环保工作的“责任发条”。通过实施环保督察,强力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环保责任,有利于推动环保突出问题的解决,形成全社会共同发力的环保工作新格局。

  其次高度重视环保督察工作。在全国率先出台了环保督察试行方案。去年6月试点启动环境保护督察,我们选择省内五个市(州)开展督察,得到了环保部的充分肯定。督察共约谈党政领导干部169人,发现问题线索879个,对40名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人员实施了问责,对198家违法违规企业依法进行了处理。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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