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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厅运管局进一步改进卫星定位监控监管工作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管理

2017-03-06 15:50  交通运输厅 A+ A-
  为进一步强化营运车辆运输过程的动态安全监管,从源头预防、减少和遏制道路运输事故发生,维护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稳定。厅运管局进一步加强卫星定位监控系统的监管作用,一是开展车载终端市场整治,强化服务商考核,邀请部通信中心专家,按照新制定的服务商企业监控平台运行服务质量考核办法,组织开展考核,将对考核不合格的服务商上报交通运输部,并在全省进行通报,运输企业不得选用;二是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督促运输企业对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息的,伪造、篡改、删除车辆动态监控数据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实施顶格处罚;三是强化运管机构对企业监控工作的监管责任,从今年3月起,营运车辆上线情况、运管机构日常使用监管平台情况纳入厅运管局“一月一通报”内容,督促基层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四是全面梳理安全管理业务需求,进一步完善政府监管平台服务功能,积极探索利用保险公司等第三方社会力量参与动态监控,建立与动态监控结果挂钩的保险费率、佣金费率浮动机制,用市场化的手段提升行业安全管理水平。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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