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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4市部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将进行调整(2)

2017-08-17 12:25  四川发布 A+ A-


  原则同意宜宾市高县油罐口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

  (一)取水口:文江镇前锋村油罐口水库拦河坝左侧(东经104°33′56.173″,北纬28°22′45.860″)。

  (二)一级保护区:油罐口取水口上溯1000米至下游300米(至库坝),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区域的水域范围。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向两侧纵深水平距离200米以及拦河坝坝顶的陆域范围。

  (三)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上边界起上溯2500米,10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水域范围。一、二级保护区水域边界向两侧纵深1000米,不超过流域分水岭除一级保护区外的陆域范围。

  (四)准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上边界起上溯5000米,10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区域的水域范围。一级保护区下游边界至准保护区上游水域边界10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水位线向两侧纵深至分水岭,除一、二级保护区陆域外的陆域范围。

  宜宾市高县惠泽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

  (一)取水口:蕉村镇石盘村水库大坝右侧(东经104°31′39.834″,北纬28°14′6.671″)。

  (二)一级保护区:以取水口为中心,半径1000米圆形区域的水域,以及大坝下游100米河段5年一遇洪水淹没的水域范围。一级水域保护区沿岸正常水位线以上,纵深水平距离200米,不超过流域分水线的陆域范围,以及大坝下游100米河段5年一遇洪水淹没线以上,纵深水平距50米的陆域。

  (三)二级保护区:水库内除一级水域保护区外的水域,以及沿入库河道蕉村河和龙潭河上溯3000米的河段,10年一遇洪水淹没的水域范围。二级水域保护区沿岸水平纵深至流域分水岭的陆域范围。

  (四)准保护区:水库上游蕉村河和龙潭河全流域内,除二级水域保护区外的水域范围。水库上游入库河流蕉村河和龙潭河所有集雨区域内,除二级陆域保护区外的陆域范围。

  原则同意宜宾市高县南广河沙湾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

  (一)取水口:位于文江镇东山村,河道左岸(东经104°34′5″,北纬28°23′11″)。

  (二)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下游100米至上游1000米,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区域的水域范围。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向两岸纵深水平距离200米的陆域范围。

  (三)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上边界(高县云山煤厂)上溯2500米至油罐口指挥部10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的水域范围。二级保护区水域边界向两岸纵深至1000米的陆域范围。

  (四)准保护区:二级水域保护区下游边界至上游边界河段的沿岸,10年一遇洪水淹没水位线以上,水平纵深至流域分水岭,除一级、二级陆域保护区外的陆域范围。

  原则同意巴中市南江县金台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

  (一)取水口:南江县流坝乡金台水库大坝内侧(东经106°49′27.7″、北纬32°26′18.8″)。

  (二)一级保护区:以取水口为基点,沿流坝河上溯2000米,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水域范围。水库大坝顶面、大坝两端水平纵深100米,以及一级保护区水域两岸纵深水平距离100米的陆域范围。

  (三)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上游边界上溯4000米,10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水域范围。二级保护区水域边界向两岸纵深1000米,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的陆域范围。

  (四)准保护区:流坝河取水口以上除一、二级保护区水域以外的全部水域范围。取水口以上除一、二级保护区外整个集水范围的陆域范围。 (记者 李春雨)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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