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构建“三查”体系,提升重大灾害隐患早期识别能力。
许强教授建议尽快构建由高精度遥感+InSAR相结合的地质灾害隐患“普查”体系,由基载LiDAR+无人机航拍构成的“详查”体系,以及地面调查复核的“核查”体系。通过此“三查”体系从不同角度和尺度来提前识别和发现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并进行提前主动防范。
二是进一步强化专业监测预警,提升主动防灾能力。
除群测群防外,专业监测预警已逐渐成为主动防范地质灾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重要举措。建议:一是对一些威胁人口较多、危害较大但短时间内又不能实施工程治理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尽快实施专业监测预警;二是分期分批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开展专业监测预警,逐渐用技防部分取代人防;三是加强对地质灾害预警理论、模型和判据研究;四是研究开发地质灾害实时监测预警平台,并尽快进行业务化运行。
三是进一步明确防灾思路,增强防灾针对性实效性。
抓重点,防大灾。建立地质灾害大数据平台,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划和风险评估工作,划定高风险区。政府防灾重点应放在重点区域、高风险隐患点上,通过控制高风险隐患点降低整体风险,一般隐患点主要依靠群测群防。
抓协同,防风险。一方面是人防与技防协同:技防主要用于识别和防范“大灾”,人防则在防范点多面广的一般性灾害很具优势。另一方面是多部门协同联动:国土、气象、测绘、水利、地震、林业等多部门协同配合,数据共享共用,多灾种监测预警,共同抵御灾害风险。
抓创新,强能力。开展基于空—天—地一体化的“三查”体系建设和专业监测预警,使防灾关口前移,提升防灾科技含量和能力,变被动为主动。
四是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管理,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进一步落实和强化省—市(州)—县—区—乡各级领导的防灾主体责任。成立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可借鉴相邻省份经验,成立省级层面的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统筹协调和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建立统一指挥和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提升公众防灾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