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浪胃仙IP争议时间线
据上游新闻,近日,自称浪胃仙IP“创始人”的游某某(艺名游絮)因犯职务侵占罪,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00万元,责令归还所侵占的公司资金和网络账号。来看浪胃仙IP争议时间线↓
2018年
2月,天权星公司成立,游某某任执行董事及法人代表,担任公司负责人、财务负责人。
7月,浪胃仙加盟天权星公司。
2019年-2020年
2019年2月,天权星公司获营业性演出许可。浪胃仙IP粉丝量突破千万,成为头部吃播IP。
2020年7月,游某某索要天权星公司控股权被拒。天权星公司股东会免去游某某所有职务,公司法人变更。浪胃仙函告天权星公司,艺人经纪合同到期不再续约。游某某实控企业浪胃仙(重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立,运营浪胃仙及浪胃仙IP。
2021年
5月底,天权星公司报警,游某某侵占公司营收400余万元。
2022年
3月6日,游某某用浪胃仙IP账号发视频声讨浪胃仙“过河拆桥”“趁自己出差,搬空公司资源,带走团队”,要对其起诉,视频冲上热搜榜。
3月6日晚,浪胃仙素颜出镜回应,自己与游某某此前合作还算愉快,但是发现游某某其实不是3000万粉丝浪胃仙IP的真正所有人后,才决定出走、自立门户。
6月29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天权星公司诉游某某、浪胃仙(重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案”一审民事判决,抖音和快手浪胃仙IP归属天权星公司,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12月9日,天权星公司向媒体透露,游某某涉嫌职务侵占被批捕。
2024年
8月,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一审刑事判决,游絮犯职务侵占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00万元,责令退还所侵占资金和浪胃仙IP网络账号。游絮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10月,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刑事裁决,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晓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