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土地房屋价格评估行为,客观、公正、公平处理土地房屋价格评估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国有资产不流失,我市4月25日出台了《广元市国有土地及房屋价格评估鉴定管理暂行办法》,并于5月27日成立了广元市土地房屋价格评估鉴定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受理国有土地及房屋评估结果鉴定申请,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对重新出具的评估报告进行审查。同时,由市监察、财政、审计部门选派人员成立了监督小组,对鉴定工作予以监督。
管理机构成立以后,通过公开选聘和单位推荐的方式聘请了土地房屋估价、价格认证、房地产、城市规划、土地管理,税务、法律等方面的专家60名,进行统一培训,颁发聘书。从8月份开始正式受理申请,组织鉴定。目前,已接受各棚户区和县区咨询40余项,受理棚户区改造和城市基础设施房地产征收评估报告鉴定申请15项,政府指定鉴定事项6项,完成鉴定9项,要求重新出具评估报告13项,为政府节约财政补偿经费约1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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