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责任。把责任明确到责任领导、职能部门、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及监理公司,层层签订责任书。
健全网络。全面推行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划分网格化管理区域,聘任劳动保障专、法律监督员、兼职监察员,形成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劳动保障监察网络管理体系。
部门联动。发挥“人民调解”、“律师工作室”、“法官工作室”的作用,通过畅通调解、仲裁和诉讼途径方式,强化多方联动,协调兑现农民工工资。
建立机制。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交纳机制,对用工企业进行强制约束,对政府性投资项目由业主单位代发农民工工资。
畅通渠道。开通举报热线,推行电话预约立案、假日立案等方式查处恶性欠薪案件,有关部门提供法律援助。截至目前,督促支付农民工工资6540万余元,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交司法机关2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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