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瞄准。按照“精准到村、精准到户、精准到人”原则,坚持财政扶贫资金取向,根据扶贫对象不同需求分类,确定资金安排方向。
双轮驱动。把精准帮扶和连片扶贫相结合,解决群众“个性”和区域“共性”问题。目前,已实施红四-沙河等五个片区的连片扶贫开发,覆盖22个乡镇177个村16万人,减少贫困人口5.85万人。
民主公开。坚持“规划民议、项目民定、队伍民选、工程民建、建后民管”原则,建立村民协商制,引导村民主动参与到项目的规划、实施、监督以及后续管理等过程。
严格拨付。严格执行扶贫项目三级验收制度,项目实施结束后,由实施单位申请,采取村“两委”、专业人士、群众代表初验-行业主管部门全面验收-扶贫部门随机抽查-审核报账资料-财务票据等流程,县财政局依据验收结论拨付资金。
联动督查。严格落实行业监督、专项监督、社会监督三方联动督查机制,实现全过程、常态化、全方位跟踪监管,及时发现和严肃处理项目实施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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