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财政投入稳定增长。将县级新增财力和地方一般预算收入60%用于脱贫攻坚,确保贫困村“摘帽”不少于1500万元、贫困户脱贫每人不少于5000元的投入,安排产业扶持增量奖补资金按人均1000元下达到户到人。2016年53个脱贫摘帽村共整合涉农项目资金7.07亿元。
探索扶贫资金收益分配。稳步推进“资产收益扶贫”、“村级互助基金”等扶贫新模式,将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支农资金、部门帮扶资金等可整合的扶贫资金以股权量化方式入股到龙头企业、专合组织,再配股给贫困户个人,实现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帮助贫困群众获得稳定财产性收入,村集体经济人均达6元以上。
推行“政银企农保”联动。县上注资5000万元成立农业担保公司,引进县外保险资金700万元,推广提升“5+1” 金融扶贫助农增收新模式,向137个新型经营主体发放贷款5279万元,投放扶贫再贷款1.3亿元,发放扶贫小额贷1.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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