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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民政局四举措做好民生保障工作

2017-03-08 09:23  巴中日报

    原标题:市民政局四举措做好民生保障工作——来源:巴中日报

    近年来,市民政局通过调整低保标准、实施医疗救助、完善防灾机制、补齐民生短板四项措施,抓好全市民生保障工作。

    调整低保标准,抓好两线合一。将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420元/月、3180元/年,实现了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和扶贫线的“两线合一”;将11.17万名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实现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低保保障,全市保障城乡困难群众37.73万人。

    实施医疗救助,抓好“一站式”结算。取消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医疗救助起付线;对重点救助对象住院救助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至70%,年救助上限提高至10万元;在全省率先推行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系统,实现困难群体县(区)域内基本医疗报销、商业保险支付、民政医疗救助同步结算。2016年全市医疗救助38.3万余人次,累计资金支出1.3亿元。

    完善防灾机制,抓好减灾救灾。实现监测预警、应急响应、灾害评估上报和发布机制一体化运行;开展冬春救助工作,2016年累计发放冬春救助资金3988万元,救助受灾困难群众13万人次;抓好因灾倒房重建工作,完成2015年因灾倒损农房重建1130户,维修加固3324户,发放资金3153.27万元;争取御寒物资棉被96150床,投入2173万元购买御寒物资,保障建卡贫困户和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补齐民生短板,抓好扶弱助残。将符合条件的4029名困境儿童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对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扶)养人的城乡特困人员按分散供养300元/月、集中供养400元/月的标准发放供养资金;对孤儿按照社会散居人员每人每月748元、集中供养每人每月1246元的养育标准发放孤儿保障专项资金;按每月60元的标准向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低保对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016年共发放各类补助资金1.13亿元。

[责任编辑:晓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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