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保障。成立南江县环保委员会和南江县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指导落实省环保督察组提出的整改任务和统一领导全县环境保护工作,统筹推进大气、水、土壤“三大战役”的实施。
压实责任。印发《南江县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方案》,厘清39个部门(单位)环保责任分工,划清责任界线,拧紧责任发条,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新格局。
问题整改。对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归纳整理出的28个问题,实施清单制,细化确定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拉条挂账、督办落实、办结销号。
考核问责。严格落实《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加大对环保工作推动不力、环境质量恶化和未完成环保目标任务的约谈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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