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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推进“四个搬迁+”确保群众搬后稳定增收

2017-06-28 09:36  南江县政府办

  搬迁+盘活。通过成立集体资产管理公司,盘活村集体闲置资源,在贫困村推行“三个1/3”分红模式(按集体股、贫困户股、普通户股“三个1/3”的方式,量化分红到人),普通村推行“四六”(按集体股、农户股各占4成和6成)分红模式,增加贫困户收入。

  搬迁+园区。围绕南江黄羊、核桃等特色产业,通过龙头企业、专业组织和专业大户带动,用活扶贫小额信贷、产业扶持周转金,发展订单农业,采取规模流转、入股分红、就地务工等方式增加搬迁户收入。目前业主带动1098户,实现年人均增收1670元。

  搬迁+旅游。依托光雾山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及云顶茶乡、醉美玉湖—七彩长滩国家AAAA级乡村旅游景区,支持贫困户拓展农业观光、休闲度假等功能,开发“农业+旅游”产品组合,从事旅游服务和发展农家乐增收,有192户从事旅游服务业,年人均增收2160元。

  搬迁+劳务。 利用县内职教资源,开展创业和就业技能培训,优先聘用贫困户进酒店、宾馆、物业等服务行业,解决贫困户后续增收问题。目前通过技能培训实现劳务输出2782人,年人均增收3100元。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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