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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严控“四道关”规范管理易地搬迁工程

2017-07-03 08:35  南江县政府办

  规划选址关。坚持“三靠”“三进”“六不选”,确保面积不超标。对1-2人户,实行联拼联建,建设三合院、四合院等川北民居。对鳏寡孤独等特殊困难群体,统一建设“三共有三独有”幸福院进行安置,实现“互伴互助”。

  投资评审关。创新实施安置点规划设计评审、投资预算评审,实行发改、财政、审计、平台公司、项目乡镇、工程监理“六方会审”。去年以来,先后组织召开10批次评审会议,保证了安置点项目规范实施。全县已开工建设安置点210个,基本建成98个。

  进度拨款关。建立“资金会审、资料从简、进度拨款”制度,安置点建设资金拨付按照“施工队伍填报-四方审核(监理单位、乡镇、财政局、发改局)-平台公司汇总-两方汇总审核(县易地搬迁办、财政局)-政府审批-平台公司支付”的程序办理;分散安置补助资金拨付按照“乡镇申报-四方审核(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易地搬迁办、平台公司)-政府审批-平台公司拨付乡镇-乡镇打卡到户”的程序办理。分散安置按照30%、40%、30%比例拨付,集中安置按照30%、50%、20%比例拨付。截至目前,已拨付5.3亿元。

  监督管理关。对每个安置点,实行“第三方监理+业主委员会”的双重监督机制,由乡镇聘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同步成立搬迁户参与的业主委员会,确保建设质量。项目竣工验收实行部门、乡镇、易地搬迁户、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六到场”验收机制。同时,规范县易迁办、平台公司、乡镇、村组“四级建档”,实行“一户一档案、一点一卷宗”。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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