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开展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宣传——来源:南充日报
“从今年9月1日起,所有未纳入四川省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办理注册登记,而未上牌的电动自行车也不得上路行驶。”4月19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在高坪区安汉广场、阳春路等处设点宣传《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工作的通告》等相关规定。
当天上午,记者在安汉广场宣传点看到,交警正耐心地向围观群众介绍交通法律法规,并接受咨询。“我们提前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是为了减少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副大队长胥青俊说,今年8月31日之前,电动自行车如果没有上户,将不能上路。
据了解,从9月1日起,该大队开始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为此,胥青俊提醒广大电动自行车车主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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