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六年,烟草消费税再度调整。昨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卷烟消费税的通知》,从明天开始,我国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此次烟草税价调整影响广泛。统计显示,除了超过3亿多烟民,目前我国还有160多万户烟农,520多万家烟草零售商,从生产到销售全链条与烟草行业相关的人群多达2000多万人。
据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烟草消费税的征收包括生产环节和消费环节,此次调整后,生产环节征收的甲类卷烟税率为56%加0.003元/支、乙类卷烟为36%加0.003元/支、雪茄36%、烟丝30%,批发环节征收的税率为11%加0.005元/支。所谓甲类卷烟是指调拨价为每条70元(含70元)以上的烟草产品,包括一些中华以及主流厂家的中高端产品应该都属于这一范围,乙类卷烟是指调拨价为每条70元以下的烟草产品,其在市场上所占比例大约在70%以上。
全部卷烟批发价统一提高6%
与以往调整相比,此次调整最大的特点是实现了烟草调税与调价的同步推进。
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相关人士介绍,卷烟批发环节的消费税率上调后,全部卷烟批发价格统一提高6%,同时按照零售毛利率不低于10%的原则,同步提高零售指导价。
“我们测算,此次调整后,考虑到自然增长、结构调整等因素,2015年预计终端零售环节的卷烟平均价格比上年提高10%以上。”国家烟草专卖局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李保江说,只有把烟草税率上调最终传导到消费者身上,其控烟的目的和效果才能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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