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医生让患者去院外指定药房拿药 怕是对“医药分开”有什么误解!
近日,有患者反映,位于郑州市金水区人民路19号的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河南省中西医结合儿童医院),违规开设由企业负责经营的非公益性药房(春秋大药房)。患者在该院就诊后,医生开出药单,却让去院外的指定药房拿药。自称该药房负责人的高先生回复记者称,“春秋大药房”是医院派人开办的,属于医院的独资企业。(据4月5日大河报)
药品是非常特殊的商品,在哪里买,什么价格买,老百姓都很关注。一般来说,在医院开药,就在医院拿药,是比较普遍的买药方式,也被认为是最规范和便利的方式,因为很多城市的公立医院已经实行了药品零差价的销售制度,多少钱进的药,多少钱就售出,医院不能在药品上加价获利,让患者得到最大的实惠。另一方面,正规医院的药房也有更严格的药品追溯制度,能更好地防止假药、劣药进入合法渠道,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所以,医生开药之后,不让患者去医院药房拿药,却指引他们去院外的指定药房拿药,怎么看都是一件很反常的事情。医生为什么单单指定这家药房,是不是存在什么利益勾连?医生是否利用信息差优势,侵犯了患者(也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如果出现用药安全问题,该怎么办?
面对种种质疑,涉事药房和医院的回应,显得有些苍白无力,还有很多自相矛盾之处。院方声称,春秋大药房就是该院的“第二药房”,药房方也表示,这家药房是医院的独资企业,是国家提出“医药分家”之后,医院从药剂科分离出来一部分专业技术人员成立的,目的是方便群众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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