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郑州,有个田先生,因为物业的事儿跟小区物业起了纠纷,结果闹得挺大,法院都介入了。这事儿啊,得从头说起。
田先生家住同乐小区,之前因为黄标车淘汰政策,他把车交给了社区,还收到了500元补贴。社区当时承诺,剩下的补贴以"终身免物业费"的形式给田先生。可新物业一来,这承诺就不认了,田先生多年没交物业费。

2024年11月,田先生因为房屋装修要进小区搬东西,可物业就是不让他的车进。24号晚上,他又跟保安吵起来了,结果一气之下,他把车停在了小区入口,堵住了路。这一下子,其他业主的车都进不去了,小区门口乱成一锅粥。

田先生也是急眼了,前后6次打了110报警。可民警来了之后,劝了他半天,让他挪车,他就是不挪。物业那边呢,也不肯调解。民警没办法,口头警告了两回,田先生还是不买账。最后,民警用了辣椒喷雾,还强行把他带走了。

这一带走,田先生可就吃苦头了。第二天他去医院一看,好家伙,右侧三根肋骨骨折,身上还有多处擦伤。田先生觉得委屈,说自己没被打,怎么伤成这样?他提供了医院的诊断证明,还有郑州市公安局惠济分局的一份传唤审批表,上面写着"不同意对田某某强制传唤,立即解除"。
可物业那边呢,也报警了,说田先生堵门影响了其他业主。警方就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对田先生立案调查了。田先生心里不服,觉得警方处理不公,就向惠济区政府申请了行政复议,还提起了诉讼。
这事儿闹到法院,法院一审认为,田先生和物业的纠纷属于派出所管辖范围,可警方没处理,还多次报警都不立案,这行为违法了。河南省高院也说了,警方在处置时单方面要求田先生挪车,不太合理。强制传唤的时候,还没经过所长批准,用辣椒喷雾、强行扭送,把田先生弄伤了,这超出必要限度了。
现在法院判了,警方不立案行为违法,得重新处理田先生的报警。这事儿啊,看似是个物业纠纷,其实背后反映出的问题可不少。警方处理方式是否得当?物业和业主的矛盾怎么解决?这些都是咱们得琢磨的事儿。

换个角度想,要是你是田先生,遇到这种物业不认账,还堵门不让进的事儿,你怎么办?报警没用,自己堵门又违法,这其中的度,到底该怎么把握?这事儿啊,还真是让人头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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