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诈骗犯因再次怀孕继续监外执行!此前获刑5年,因怀孕暂予监外执行

2026-10-28 18:22  中华网

  10月27日晚间,云南元谋县人民法院发布公示,诈骗罪犯温某因再次怀孕,法院决定对其继续暂予监外执行。

  公示显示,罪犯温丽,女,汉族,1994年10月13日出生,小学文化,农民,公民身份号码53032519941013****,云南省富源县人。

  元谋县人民法院于2025年9月10日作出(2025)云2328刑初182号刑事判决书,以罪犯温丽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该案生效后,罪犯温丽以其"怀孕"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法院经审查后于2025年10月31日决定对罪犯温丽暂予监外执行,期限至2026年10月30日止。2026年10月16日,温丽再次以其怀孕为由,提出继续暂予监外执行的申请,并向提交了相关的检查报告单。

  2026年10月19日,元谋县人民法院对温丽申请继续暂予监外执行一案立案受理,并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同时开展了对温丽妊娠情况的检查,组织会商等工作,现已审查终结。

  经检查确认:罪犯温丽妊娠检查结论为宫内早孕。上述事实有元谋县第一人民医院出具的《罪犯妊娠检查书》及彩超检查图文报告单等相关材料在案证实。本案立案后及组织诊断前依法进行了公示和通报,并征求了元谋县人民检察院的意见。

  元谋县人民法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之规定,决定对罪犯温丽暂予监外执行。

[责任编辑:张易川]
分享到:
资讯 区域 市州 读报 时尚 观点 科技 养花 电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