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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新区电价降价 各类用电将全面执行国家电网目录电价

2012-08-24 06:50  华西都市报
  华西都市报讯(记者王丹)省发改委昨日透露,天府新区各类用电将全面执行国家电网目录电价,其中都江堰市、简阳市、彭山县、青神县4县市电价下降,每年群众可节约9500万元。下一步,将积极推动天府新区用气、用水逐步实行统一价格。  

    从今年9月1日起,都江堰市、简阳市、彭山县、青神县4个县市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合表用户执行四川省电网居民每千瓦时0.5464元的电价,“一表一户”用户每月用电量180千瓦时及以内部分每千瓦时0.5224元,月用电量181—280千瓦时部分每千瓦时0.6224元,月用电量超过280千瓦时部分每千瓦时0.8224元。天府新区一般工商业用电及其他用电(不满1千伏)每千瓦时0.8594元,大工业用电(1—10千伏)每千瓦时0.6195元。  据介绍,都江堰市、简阳市为国家电网、地方电网交叉供区,青神县周边都是国家电网直供区,电价矛盾突出,而彭山、简阳部分乡镇又划入了天府新区范围内。启动天府新区各类用电与国家电网同价工作后,4个县市居民用电与国家电网同价,每年可减轻群众用电负担9500万元。以彭山为例,9月1日起,居民每度电可节约0.0947元,每户年平均减轻电费负担约120元。而非居民用电每度减少0.007元。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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