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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胜法院“四个强化”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效

2013-10-29 19:42  川北在线
    为贯彻落实“打造一流队伍、争创一流业绩”的目标要求,武胜法院以狠抓审判管理工作为切入点,采取四项措施切实加强审判管理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今年上半年,审判质效综合排名位居全省基层法院第二名。

    一是强化流程管理监控。对立案、随机分案、审限变更、结案、归档等审判工作环节节点均纳入审判流程管理。坚持静态管理与动态管理相结合,对案件临近审限等现象实行系统自动预警与人工催办相结合的方式,督促案件承办人加快办案节奏,缩短办案周期,提升审判效率。

    二是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坚持常规评查、专项评查、重点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相结合,实现案件质量检查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并分析差错产生的主、客观原因,提出可行的改进建议,有效保障案件质量。对于发回重审和改判的案件,由审委会讨论认定是否为错案,属错案的,按规定追究错案责任。  
    
    三是强化综合评估分析。每月定期召开审判质效分析例会。全面分析本院的优势指标、弱势指标、有提升空间的指标、能够达溢出值的指标以及与兄弟法院差距较大的指标。时刻关注重点指标的变动情况,重点分析弱势指标排名靠后的原因并对审判运行态势作出正确的分析判断。
  
    四是强化绩效考核奖惩。将质效指标的提升与绩效考核、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紧密挂钩,逗硬奖惩。对完成质效指标任务的业务部门给予物质奖励、精神奖励,在评先评优和晋职晋级等方面优先考虑,对于未完成的业务部门按照考核办法给予惩处。
 
    作者:滕俊贤 刘红梅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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