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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抱妻尸共眠35天 死了都要爱

2013-10-31 04:18  法邦网

男子抱妻尸共眠35

男子抱妻尸共眠35天,演绎了真实版的死了都要爱。我们都追求个入土为安,痴情汉却想更长时间的陪伴她。

近日,马来西亚一名痴情男子抱妻尸共眠35天的报道引发热议。据当地媒体报道,这宗耐人寻味的案件发生在蕉赖达迈英比安花园,深爱妻子的“痴情汉”惊觉妻子遽然离世后,相信不愿与她“分开”,因此把妻尸抱回床上,每晚与她共眠。最终因难忍尸臭才报案。

不构成侮辱尸体罪

侮辱尸体罪,是指以暴露、猥亵、毁损、涂划、践踏等方式损害尸体的尊严或者伤害有关人员感情的行为。

毁损:即对于尸体予拟物理上或者化学性的损伤或破坏。既包括对整具尸体的毁损或者破坏,也包括对尸体一部的损坏,比如焚烧、肢解、割裂或者非法解剖,毁损死者的面容,取走脑浆等均构成毁损。从时间要求上,行为人必须于被害人死亡后对其尸体加以损坏,否则如果被害人尚未死亡,其损坏行为构成杀人行为的一部分,不能以本罪论处。

猥亵尸体:即对尸体加以污秽侮辱或者有轻蔑的行为。比如奸尸或者剥夺去衣物,使之暴露于众,在尸体上进行涂划乃至鞭尸;抠摸尸体阴部、向尸体上吐唾液、涂抹不洁之物等均属猥亵行为。

以刺激遗属感情的方法处理或者不法处理尸体。这种行为方式伤害了死者亲友的感情,有伤社会风化。

采用悖逆传统葬俗或宗教葬习的方法来掩埋、处理尸体。对于不同的民族而言各有具独特的丧葬习惯,如果行为人明知掩埋处理尸体有违民风习俗,有伤民族感情而故意加以为之,显属侮辱尸体行为。例如不殓以棺、将尸体抬放河中、沉尸海港、将尸体弃置人迹罕至的沼坑、将尸体直立埋葬等。上述行为如果为当地少数民族习俗所允许者除外。因此对这类行为方式的认定应因不同民族的不同习俗而异。

痴情汉是出于爱,而不是不尊重尸体,当然不构成侮辱尸体罪。(法邦网)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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