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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安门着火3人死亡 局势恢复平静

2013-10-31 09:11  法邦网

天安门着火3人死亡

天安门着火3人死亡,真该小心一点。在天安门这么庄严的地方发生事故,让人更加担心,不过还好,局势已经恢复平静。

28日12时05分许,一辆吉普车由南池子南口拐入长安街便道,由东向西行驶撞向金水桥护栏后起火,行驶过程中造成多名游客及执勤民警受伤。警方在现场立即开展工作并组织施救,火被迅速扑灭。目前,受伤人员已全部送往附近医院救治,吉普车司机及车内人员共3人已确认死亡。

现场实行交通管制

应公安要求,12:39地铁1号线天安门东站采取临时封站措施,1号线各次列车在天安门东站通过不停车,此外1号线天安门西站B口采取出入口封闭措施。

中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遇有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形,采取其他措施难以保证交通安全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实行交通管制。”

虽然限制交通与交通管制是存在很大区别的两个概念,但通俗来讲,将“交通管制”界定为最高程度、最大影响的限制措施,是不成问题的。作为限制交通程度最高的交通管制,给出行的社会公众带来的不利影响也最为严重。因此,法律将适用交通管制的前提条件与程序要求规定得十分严格,如在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自然灾害、重大国事外事、大型群众性活动等情况时,经过事前告知、行政决定之后,才可采取交通管制。(法邦网)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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