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来,四川省广安区法院积极运用司法手段充分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与社会和谐。近日,该院利用执行查控系统成功执结一起抚养费纠纷案,及时保障了妇女儿童权益,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0年5月,袁某与肖某在广安区法院调解下离婚,其子肖小某跟随母亲袁某生活,肖某每月给付肖小某抚养费300元。协议生效后,肖某都及时给付了抚养费。但从2013年2月至10月,肖某一直未按时支付肖小某抚养费,无奈之下,袁某便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收到案件后,考虑到以前肖某都能按时支付抚养费,决定先电话联系肖某,希望能主动履行抚养义务。肖某在电话里声称,抚养费他是一分钱都不欠,都是给了的。执行法官遂叫他交出履行抚养费的凭据,但是肖某无法提供,也拒绝支付抚养费。执行法官遂利用执行查控系统查询到肖某在某银行有存款,立即驱车前往银行扣划了肖某的存款至我院执行标的款账户。至此,这起抚养费纠纷案通过执行查控系统顺利执结。
今年8月,广安区法院建成“点对点”执行查控系统。这套系统为执行人员能够及时有效地查控到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也为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提供了重要的帮助。广安区法院将在以后的执行工作中,尽最大努力发挥执行司法查控系统的作用,以保证执行案件的顺利执结,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广安区法院 廖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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