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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青摄影作品拍34万 因毛泽东赋诗一首

2013-11-21 23:24  法邦网

江青摄影作品拍34万

江青摄影作品拍34万,因毛泽东赋诗一首。江青大家都不陌生,江青的摄影作品恐怕就没多少人能清楚了。江青,原名李云鹤,山东诸城人。1929年春在济南入山东实验剧院,1934年在上海以蓝苹为艺名做电影演员。1937年秋到延安,改名江青。1938年与毛泽东结婚。江青出身文艺,有摄影作品并不稀奇,本来就是形象大于思维,但是毛泽东的赋诗却使其身价倍增。

11月16日,华辰秋拍影像专场拍卖在北京举行,江青摄影作品《庐山仙人洞》以1万元起拍,终以34万元落槌,是原先预估价的17倍。这幅照片于1961年中国历史上重要的庐山会议期间拍摄,照片深得毛泽东赞赏并为之赋诗一首。图左为11月13日华辰秋拍预展时所拍摄的《庐山仙人洞》,图右为此次一同在秋拍出现的美联社等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拍摄的江青新闻发稿照片。

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江青摄影作品拍34万,这里面不得不提一下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期内有效。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以及外观设计,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据斯坦福大学法学院的Mark Lemley教授,广泛使用该术语“知识产权”是一个在1967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立后出现的,最近几年才变得常见。

知识产权是智力劳动产生的成果所有权,它是依照各国法律赋予符合条件的著作者以及发明者或成果拥有者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权利。

从法律上讲,知识产权具有三种最明显的法律特征:

一是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即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力、多边协定外,依一国法律取得的权利只能在该国境内有效,受该国法律保护

二是知识产权的独占性,即只有权利人才能享有,他人不经权利人许可不得行使其权利。

三是知识产权的时间性,各国法律对知识产权分别规定了一定期限,期满后则权利自动终止。

但知识产权并不是不可变更的,比如国家的强制执行等。所以江青摄影作品拍到34万,而不是伴随她一起归于尘土。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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