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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堕胎实行免费 要不要搞个积分制

2013-11-25 19:14  法邦网

学生堕胎实行免费

学生堕胎实行免费,这么一来,寒暑假开房的学生会不会更多,性生活会不会更乱啊。主要还是进行性教育和避孕知识,到堕胎这一步伤害已经很大了。

市人大代表、北京市当代律师事务所律师卫爱民建议,“公立医院实行学生堕胎免费制,或象征性收取小额治疗费。家长、学校、社会、政府多方出力,关心这些孩子。”他同时呼吁,应禁止各种媒体与大众平台刊发人工流产广告,尤其是那种类似“无痛人流、不影响学习”等带有宣传意味的广告。

我国法律关于堕胎的规定

在大陆,全国性法律并没有对此做出规定,但少数地方政府法规有相关规定,主要是为了避免性别歧视,使得人口结构合理化。哈尔滨市政府规定,怀孕14周以上做人工流产要经过行政审批。《贵阳市禁止选择性终止妊娠规定》规定,除一些特殊情形之外,禁止为怀孕14周以上的妇女施行人工流产。否则最高可处以违法所得6倍以下罚款,或3万元以下罚款。在计划外怀孕的,政府强制堕胎,且不管胎儿大。

在台湾,定立《优生保健法》,在第三章人工流产与结扎手术第九条中,明定人工流产的施行范围。但同时《刑法》第二编第二十四章仍规定了“堕胎罪”。故此二法之间仍有争议。

在香港,根据香港侵害人身罪中第47条规定,若要合法替孕妇进行终止怀孕手术,必须获得两名注册医生确实一致认为:继续怀孕对孕妇生命或孕妇生理或精神健康的威胁会大于终止怀孕,或胎儿出生后极可能有身心不健全情形而足以造成严重伤残:或孕妇年龄不足十六岁;或孕妇在此前三个月内曾向警方报警,自称是乱伦、强奸、迫奸、诱奸或迷奸罪案之受害者。但据知有部份私立医院对有关规定有着非常弹性的执行,使未成年少女或意外怀孕的女士,可以得利。

在医界,寒暑假成了“学生人流月”,最小的人流患者只有13岁,甚至有人把无痛人流当成避孕措施,还是做好性教育,比较有用。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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