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地方债审计结果将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前后公布。此前,审计署副审计长董大胜在2013年“两会”时预测中国地方债规模为15万亿-18万亿元;另有机构预测称,地方债规模达21万亿元。
其实,无论地方债的规模是大,还是小,都需要一条正确的偿债路,银行不能永远背“黑锅”。不过,这条正确之路绝不是有关专家所倡导的“卖地”。
土地财政的不可持续性早已显现。如果,为了应对地方债危机,进一步将土地推向市场,那么最终受到损害的将是老百姓。国家的经济政策标杆,应该是“藏富于民”,而不是用“卖地”的方式瓜分百姓财富。
新闻背景:
存量上,要控制地方债务增速、调整债务结构,区分不同地区、不同性质的融资平台,分步实施规范;增量上,稳妥推进地方自行发债,清除社会资金参与基础设施建设障碍
“允许地方政府发债,就是把原来的暗债变成明债。” 11月28日,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杨伟民在城市中国计划2013年度论坛说。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 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立透明规范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允许地方政府通过发债等多种方式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这有助于缓解地方筹资压力,更有利于将隐蔽的债务阳光化。
对于即将公布的巨额地方债如何处置,多位研究人员认为,短期应以调整债务结构、控制债务增长速度为主,中期应以编制地方资产负债表为契机,建立地方债务透明、约束、风险控制机制。对于目前地方融资的主要载体—地方融资平台正遭遇设立和运行不规范、定位不清晰、“造血”功能差、偿债压力大等问题,应根据不同地区区分对待、分步规范。
拓展地方融资新渠道,中央明确允许地方发行债券,由于涉及环节众多,更是一场复杂的系统性改革,实施时需要推行诸如风险控制、责任追究等配套改革。
同时,国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亦面临缺乏透明、竞争机制问题,地方融资谋变不易。
化解巨额平台债
《财经》记者获悉,国家审计署在汇总了各省政府性债务数据之后,于11月下旬就债务审计工作专门向国务院汇报。此后审计和财政部门再次对账、修正,相关审计结果有望在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召开前后公布。
审计署副审计长董大胜在2013年“两会”时预测,地方政府债务总规模在15万亿-18万亿元。从举债主体看,半数以上(8万亿-9万亿元)为地方融资平台债务。分解这笔债务可以看出,银行仍是主要债权人,同时,地方通过信托、BT(建设-移交)、违规集资等方式产生的债务亦有较大规模增长。
银监会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6月末,各银行的地方融资平台贷款余额为9.7万亿元。通过信托、委托贷款、发行理财产品等创新方式融资的规模不断增加,根据部分券商测算,这部分负债在2万亿-3万亿元之间。由于统计口径不同,最终被认定的平台债务预计不超过9万亿元。
根据《预算法》和《担保法》规定,地方政府不可直接负债,也不能为债务提供担保,在法律禁令限制下,地方政府控制的融资平台公司(如城投、城建公司)成为 选择,它可以巧妙地规避法律限制。在实际运作中,地方融资平台由政府组织成立,公司管理层多为政府官员,地方财政对平台进行注资,同时政府划拨储备土地,作为撬动银行和社会资金的支撑,建立一个“借、用、管、还”一体的投融资运行机制。目前有多个融资平台的“重庆模式”和单一平台的“天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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